海定路街景立面整治工程
澄清增补文件
各投标单位:
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九条第(一)款资格后审资料提供如下:
1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扫描件;
2、企业资质证书、清静生产允许证扫描件;
3、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(法定代表人不加入开标聚会时提供);
4、项目认真人制作师注册证书、清静生产审核及格证扫描件;
5、企业为项目认真人、授权委托人近期缴纳社包管实扫描件;
6、法定代表人诚信投标允许书;
7、项目认真人投标允许函;
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